Thursday, October 20, 2011


我一直都很讨厌体育。因为我从来没有及过格。倘若我要运动,大半是因为我不堪身材过胖的刺激,或者为了缓解压力。高考的时候开始坚持做仰卧起坐,从十个二十个坚持坐到五十一百个,觉得很有成就感。最近又开始跑步,可以慢慢跑到五六圈,或者七八圈。停下来的时候身体的汗开始狂飙,那种感觉很释放,也很舒服。

锻炼身体是一件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受益的事情,你的付出永远不会像在别处那样吃力不讨好。明白这个道理以后,最重要的就是坚持。目前还在维持一周两三次的频率,我希望自己有更多耐力可以坚持得更久一些。

跑是一种比较孤单的运动,自己的身体在不断的自我强迫下达到一种极限,而每个人的极限是不同的,达到一定的界值,身体开始乏力,但是坚持过去会越来越轻松。好像在和自己的身体做挑战,而那种战胜的快感只能自己体会。我喜欢慢跑,因为耐力有余但爆发力不足,同时也可以保存体力,不至于过度消耗。

我喜欢在夜晚的跑,不仅因为体力的消耗会让人的表情变得很狰狞,还因为可以独自享受运动的快感而不会有人打扰。白日的阳光会让你的一举一动暴露给不经意看到你的人,那种本该属于自己的释放因为有他人有意无意的关注而平添了一份做作。初秋的晚风还是非常的柔和,黑夜把白日的喧嚣都隐藏起来,也总是更让人有模糊的安全感。